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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有七大基本原则

日期:2016/11/11
⒈优先选用无生产工艺代替或改革落后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或减少有害废水产生。
⒉在使用有原料以及产生有中间产物和产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操作、监督,消除滴漏,减少流失,采用合理流程和设备。
⒊含有剧物质的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⒋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应经适当处理循环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
⒌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品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⒍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理后,按允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做进一步生化处理。
⒎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废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
(信息来源:中国膜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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