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让治污更加透明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方式正从自上而下向上下结合转变,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成为“十三五”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
去年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随后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也更加注重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方面的配套环境建设。
环保领域项目具有重要占比的PPP模式,也于近日迎来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将推动PPP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发展。
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不愿主动公开、监测和公开内容不规范以及公开的方式不便公众查询、监督等问题。从推动治污项目持续稳定达标运营的出发点来看,这一现状急需得到改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以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为基础的,而不是以行政权力为基础。
目前的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环境基础设施,一般由政府利用公众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购买服务,有明确的商业合同定价,因此公众有权利获得这些设施的运营情况,以了解这些费用的去向。
实际上,信息公开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管,还有助于政府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升。比如,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专业领域,有的地方政府在具体工作中可能不具备专业知识,不知道钱花到什么地方最有效。
信息公开后,将获得更多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关注,可以帮助政府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其次,信息公开是企业自信和自律的表现。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一家企业如果能够做到清洁生产、达标治污,就应该有自信积极公开信息,并且会主动以绿色生产或生产绿色产品为市场营销点,增加企业的美誉度。
反之,企业对应该公开的信息藏着掖着,仅仅是不自信的表现吗?还是因为其环保设施没有按照要求运营、污染物没有达标排放?
近两年来,环保行业资本涌动、PPP模式兴起,不少大型企业将精力放在资本运作上,不断攻城略地,抢占环保市场。一些地方政府也运用PPP模式,加紧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上马环保项目。
那么,这些项目能否在量的增长同时保证品质?实际上,这才是关乎投资如何取得成效、污染物能否真正削减的重要问题。只有保证了“质”,才能使项目持续稳定运行,真正发挥作用,达到建设的目的。
信息公开正在成为促进污染治理行业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的有力途径,有助于行业实现良性竞争。
最后,信息公开能够丰富监管手段,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
以前,对企业的监管只有政府,信息公开后,社会力量和第三方机构都将加入监督的队伍,多方共同督促企业提升自身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以垃圾焚烧厂为例,由于现在未将企业自行监测的数据作为处罚的依据,地方环保部门每年3~4次的监督性监测并不能掌握一座垃圾焚烧厂全年的运营情况。
未来,需要公众、环保组织等更多、更加专业的力量,加入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