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冲击波:15省市将掀绿色风暴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此前曾公开表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2017年将首次覆盖全国。此前已督查16个省份,问责6400多人,今年将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这将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继去年两次进驻地方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督察行动。
从2017年4月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分两批次,对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贵州、四川、山西、山东、天津、海南、辽宁、吉林、浙江、上海、福建等15个以上的省(市)进行督察。按照安排,在去年两批次督查的基础之上,2017年要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中。
督查启幕
据悉,本次即将展开的督察行动,仅构成督查组成员的地方环保人员就将达到430余人。4月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陆续进驻湖南、安徽等15省,开展对上述省委、省政府的环保督查,时间期限为三个月,同时督查还将下沉到每个省3个左右的地级市。
相关的培训工作已经展开。3月7日,环保部公布了一份《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至第四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从这一通知中可以看到,针对上述15省份的督查人员从3月12日就已经开始了培训工作,直至4月3日结束。
培训的对象涉及各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302人,这些人员将成为督查小组的“支队长”。在地市级监察机构负责人之外,还有省一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130人。
环保部的这一公函显示,针对本次督查,将对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两高司法展开解读,并介绍多部门联合执法典型做法,以及展开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根据此前安排,从2016年起,督察组将用两年时间形成对全国范围内的环保督查,用以发现和解决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在环保监察、执行中的诸多问题。
事实上,第一批环保督察已于2016年7月中旬开启。督察组陆续进驻了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区,至8月19日,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结束。根据公开资料显示,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超过万件,其中仅河南一省就达到2380件,江西省达到1043件,举报问题大部分已经办结或正在办理中。在相关媒体近日获得的一份地方环保部门内部文件中表示,督查结果令很多企业停产限产。
四个月之后,第二批环保督察工作启动,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地方,这次涉及的是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
体系雏形
本轮启动的督查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自2017年以来的第二次重大行动。在此之前,为期一个月的空气质量专项督察工作刚刚结束。
上述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起于2017年2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下属的18市区县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这是一次涉及18个督查组、细化为54个小组、督察人员达到260人的行动。其中,仅河北就涉及8个地级市。一年之前,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是将首战选在了离北京较近、环保任务极重的河北省。
在不久前结束的“两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向外界表示,对于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环保部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保督查为主,地方环保督查为基础,以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督查体系。陈吉宁表示,从已经督察的16个省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据公开资料,中央环保督察组与地市级环保督查分工不同,地市级环保督查将主要解决目前县、市一级的环保问题,这也是中央环保督查的难点问题。
在中央层面的专项督查之外,环保部正在筹划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陈吉宁在两会期间表示:“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改革的方案,环保部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
地方准备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即将接受督查的一些省份已经开始启动相关工作了。这其中既包括主管部门的内部沟通,也包括对地方企业内部交流。据地方环保部门的内部人士透露:“进入四月份就会有正式发文。这正如纪委暗访组要去哪些地区,也会提前说,但是行程不会随便透露。提前放出风声,也是允许企业有时间进行整改。”
按照制度设计,中央环保督察主要包含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立卷归档七个环节。其中督察进驻是关键环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被督察地方,用一个月的时间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分三个阶段的对地方进行相关督查工作。
第一阶段为省级层面督察,通过与省级领导还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个别谈话,调阅省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主要承担环保职责的部门,受理信访举报等。第二阶段为下沉地市督察,针对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梳理出的问题线索,下沉到部分地市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主要看这些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责任在哪个方面。第三阶段为梳理分析归档,一方面是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一些基本的观点和报告框架,同时根据需要,还可能对未下沉地市的突出问题进行取证,开展有针对性的补充督察。
一位地方环保部门的人士表示,在督查来临之前,相关企业需要做好自查,例如固体废弃物的及时处理、各项排放指标、噪声监测、水质调节及排放等重点监测目标。同时他还表示:“对比以往包括省一级在内的主管部门展开的环保监察,肯定不会像中央级别这么严格,企业的重视程度也没那么高。”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的内容也从“督企”上升到“督政”。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6年年中进行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共立案侦查207件,拘留310人;问责3422人,约谈2176。去年底结束的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
江苏省是第一批接受中央督察组督察的省份之一。该省一位地方发改委人士表示,督查执行较为严厉。该地方人士所在地市的一家钢铁企业,因为被查出违规建设产能,当天设备即被拆除。该人士认为,中央督察对于地方企业的环保问题,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
与此同时,该发改委人士表示,在中央严查环保问题的重压下,从省一级到市县一级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都很高。这种重视,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来自中央的压力,也有地方政府自身的觉悟,还有来自群众的监督举报。
据了解,不同省份、地区对于环保的整治力度,可能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前述地方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没有中央督查的介入,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很多私营企业因为拥有一些‘关系渠道’,在抽查中被幸免。中央的督查组进驻,效力则会不同,如果真查出问题,地方政府不仅要担责,省一级政府也不愿意出事啊。”
这位地方环保部门人士还透露,对于地方企业而言,环保不达标的情况很普遍,只是程度的区分。主要原因在于,环保对于企业来说成本较高,偷工减料、对环保的要求打折扣也就不足为怪了,例如偷排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未做无害化处理,而是私自焚烧,进而演变成空气污染、土地污染以及水源污染。
在“风声”较紧的情况下,企业会花一些本钱和精力采取环保措施,例如找专门的环保科技公司进行处理中心的设计、引进环保设备等。上述地方环保部门人士说:“督查虽然不能完全杜绝环保不达标的情况,但基于中央、地方近年来对于环保检查力度的加大,有些规模做大的企业,不希望因此被有关部门盯上,会投入正规的处理中心建设。与此同时,不排除一些‘关系户’在面临突查的情况下也能提前收到风声,仅在‘严打’的时候做一做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