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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举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 启动仪式

日期:2018/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强化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推动我省排污许可制工作深入开展,7月6日,省环保厅举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启动仪式。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出席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由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齐鑫山主持,省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省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参加启动仪式。山东卫视、中环报山东记者站、人民网、山东交通广播、山东环境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启动仪式设置摇号员1名、监督员3名,由摇号员对2018年第二季度686件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案件、2361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和执法人员按比例进行了随机抽取,由3名监督员对抽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进行封存、签字。姚云辉副厅长对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审签,并向执法人员代表发放了任务单。

启动仪式上,姚云辉副厅长对如何做好、做实二个《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做好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实施二个《办法》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的高度把握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科学调整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二个《办法》顺利实施。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省厅各处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随机抽查数据库的建立、分类填报、管理和现场检查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既查事又查人。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现场检查必须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行动自觉。严禁向被抽查企业通风报信;严禁事先通知被抽查企业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严禁自我消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问题。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将每季度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和排污许可制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部门的公信力。

启动仪式结束后, 3个随机抽查工作组分别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奔赴各市进行现场检查,新闻媒体记者随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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