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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组要来临沂

日期:2018/7/12
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随机抽查工作”)正式开启。
“随机抽查工作”是什么

说起“随机抽查工作”,就不得不先提到省环保厅近期印发的一份文件:《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个自2018年7月1日起试行的《办法》,明确了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定原则、适用范围、抽查内容、工作程序、奖惩措施等一系列内容。
根据《办法》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的随机抽查工作,检查对象是省环保厅交由下级环保部门查处且已整改完毕的全部环境污染问题。省环保厅建立随机抽查工作分类管理动态数据库,每季度从前一季度填报的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7月6日下午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办法》和《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启动仪式在省环保厅举行。2018年第二季度686件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案件、2361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按比例进行随机抽取,连同执法人员的名单一起,由3名监督员共同进行封存、签字。
7月7日上午
3个随机抽查工作组各自奔赴现场。而每一组是在上车出发前才打开封存袋,直奔现场,事先并不知道去哪个地方,查哪些企业。
“随机抽查工作”查什么

随机抽查工作与以往的检查工作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既查事又查人”。所谓“查事”,既包括检查环境污染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也包括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新的环境违法行为。而“查人”,则是检查当地环保部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罚,是否按规定移交。


具体到某一家企业,执法人员如何判断这一家企业需要检查的是什么?

答曰:分析+经验。
“分析”,是指对于材料的综合判断。比如,企业被举报的环境问题;出现超标情况的问题;当地环保部门的查处情况;当地对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的验收答复……还包括执法人员从网上查询到的企业相关情况和当地民众的评价。“经验”,则是执法人员对于某一类型企业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的重点判断。
当然,这些“经验”不仅来自于某一位执法人员,而是来自一个“共享”的平台——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这个系统对省环境监察总队每一位环境执法人员开放,曾经因环境问题被检查过的企业,其基本信息、曾经存在的问题、检查时的情况等内容都原原本本记录在系统中,执法人员在下一次检查的时候,可以随时调取查看该企业曾经存在的问题,便于有重点的进行再检查。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里,有一个新增的“整改监察”栏目,所有随机抽查工作中检查的企业信息,都将一一收录其中。
执法记录网上填写会不会被随意修改

相比于网上记录,很多人更加信任的还是“白纸黑字”,毕竟用纸笔写出来的东西,每次修改都会留下痕迹,而网上的内容,即便被删改,表面上也看不出来。
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这个顾虑完全不是问题。所有的执法检查记录,只要选择“保存”,全部内容立即上传至服务器,同时内容全部锁定,无法修改更无法删除。
同时,“整改监察”是一个新增的独立板块,必须使用随机抽查工作组的特定账号才能登入。登入后,所有人看到的只有空白界面,且不支持关键字搜索功能,只有完整输入与系统中记录的企业名称相符合的全称才能看到相关信息。同样的,执法记录在经执法人员确认并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点击“保存”立即被锁定并上传,无法修改,无法删除。
“随机抽查工作”怎么查

正午时分,一条只容一辆车通过、到处布满了碎石子和石屑的山路上,一辆“行政执法”车辆正绕山而上。这是随机抽查工作组在对某家被举报的石料加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规定,随机抽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进行,并统一使用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所谓“独立调查”,包括独立安排调查日程和内容,独立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独立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监测等执法活动,独立完成调查报告等;同时要遵守一律不事先通知调查对象及其所在地政府和部门、一律不安排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陪同的纪律。
至于具体“怎么查”,大致可以概括为“望、闻、问、切”四个字。
“望”,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首先,要详细研究当地环保部门报送的检查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了解企业曾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当地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其次是看现场。执法人员会在企业生产现场详细观察、取证,企业周边环境、生产设备、治污设施,无一遗漏。
“闻”,听当地人怎么说,听企业周边民众怎么说。
“问”,询问企业负责人。企业目前生产情况、治污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完毕、当地环保部门是否验收……
“切”,检查企业相关手续、材料,包括环评文件、环保批复与验收文件、当地环保部门处罚决定……


晚上十点,某家企业内,几个人举着手电筒四处张望,看到有灯光的地方就悄悄靠近,隔着门往里看……这不是电视剧的拍摄现场,而是在环保执法现场检查中永远不会“缺席”的环节——夜查。
为什么要夜查?有的环境违法企业被要求停产整治,白天不敢开工,于是晚上偷偷生产;有的企业治污设施齐备,但是只有白天正常使用,晚上偷偷关掉;有的根本没有治污设施,就靠晚上偷偷摸摸生产获利;还有的企业觉得白天被检查过了,“安全”了,随便怎样偷排都不会再被查到了。
于是,夜查这种“突袭”“回马枪”似的执法检查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沿路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也不放过
上午十点,检查组在从一个县赶往另一个县的偏僻小路上,通过车窗发现一家商砼搅拌站搅拌车正将洗罐废水直排厂区门口两侧的沟渠,检查组立即下车出示证件,进行取证,并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进厂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该企业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正在进行违法生产,厂区内石子石粉堆场没有进行覆盖,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检查组立即组织当地政府部门召开专题会,并通报了沿途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当地政府立即对违法企业进行了拆除取缔,并举一反三,在辖区对此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治方案,确保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到位。沿路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立即严办,很好做到了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现场:环境违法企业是如何“被迫改口”的
场景:某家依法被要求停产整治的环境违法企业内
执法人员:你们这段时间生产了吗?
企业负责人:没有没有。
执法人员:多长时间没生产了?
企业负责人:至少俩月没干了。
执法人员:那我们过来的时候怎么看到你们在生产呢?
企业负责人:我们就是试试设备,试完就停了。
执法人员:试设备?那你们的治污设备一起开了吗?
企业负责人:开了开了。
执法人员:我们刚刚可就在现场,真的开了吗?
企业负责人:呃,没开。
执法人员:为什么不开?
企业负责人:设备电机坏了,正在修呢。
执法人员:什么时候发现电机坏了的?
企业负责人:昨天坏的,前两天下雨进水了。
执法人员:你们昨天生产了?
企业负责人:没有没有。
执法人员:没生产你怎么发现的电机坏了?
企业负责人:……
执法人员:这段时间到底生产了没有?
企业负责人:呃,其实没天天干。
“随机抽查工作”的责任追究
在执法人员的移动执法系统中,有一个“整改监察记录表”,随机抽查的每一家企业情况都完完整整记录在这个表中。表中,结论性的内容有两大项,分别是“现场检查情况”和“当地环保部门查处情况”。“现场检查情况”主要针对企业问题,包括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及是否存在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当地环保部门查处情况”主要针对环保系统,包含是否弄虚作假、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罚、是否按规定移交。

每一季度的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全部结束后,工作组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提交随机抽查工作报告,提出污染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建议。经省环保厅同意后,向相关市级环保部门下达随机抽查工作意见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交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理或者由省环保厅直接查处。对随机抽查工作发现的区域性、普遍性问题,将移交省环保厅相关区域环境监察办公室,作为督政依据,开展环境监察工作。
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谎报整改落实情况、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形,省环保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整改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省环保厅将面向社会进行宣传表扬,并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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